市民吴某近日在芦淞区淞北市场二楼楼梯间抽烟,因屡劝不止且态度恶劣,被建宁派出所拘留10日。他也由此成为新消防法实行以来,我市首例在“禁区”抽烟遭行政拘留者。
5月9日上午8:00左右,淞北市场保安正规劝两名男子在市场不要在市场内吸烟,恰被陪女友逛街的吴某撞见。因抽烟者与吴某属朋友关系,其遂走上前当着保安面点燃一支烟吞云吐雾起来。保安见状立即进行规劝,并警告吴某不要在禁烟的市场、场所内吸烟,可他依然我行我素。保安准备将吴某带至市场办公室协调,不料却招其强烈反抗,将保安衣服扯烂,手臂抓伤。消防支队闻讯赶到现场,与民警将吴某带至建宁派出所。
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3条和《消防法》第63条,吴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。
(李光辉 青琪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