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网客户端北京9月11日电(冷昊阳)日前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多部门的“三定”规定密集向社会公布。历经调整后的部门,其职能发生了怎样的变化?内设机构又怎样调整?
资料图:文化和旅游部。(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)
什么是“三定”?
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在中国机构编制网上给出的定义,“三定”规定就是对一个部门的主要职责、内设机构、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等三大内容进行确定。
按照规定的统一体例和审核、审批程序,由党委、政府印发的“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”,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。
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