株洲新闻网7月31日讯(通讯员 肖俊 记者 青琪)7月28日,省扫黑办、省检察院、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文争强等人涉黑一案,经芦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由芦淞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,被告人文争强犯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敲诈勒索罪、寻衅滋事罪、非法采矿罪、诈骗罪、保险诈骗罪、职务侵占罪、行贿罪、利用影响力受贿罪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3年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李志兵等13名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其他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20年6个月不等刑罚。
2013年下半年,正值原株洲县堂市乡蜈蚣村换届选举,时任蜈蚣村龙井组组长的文争强通过贿选、干预村民投票的方式,顺利当选为蜈蚣村村支部书记后,利用村支书的身份和影响力,招揽社会闲杂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组建“治安巡逻队”,并安插亲信向村委会渗透,拉拢收买党政人员,开始把持基层政权。
2015年初起,以文争强为首的涉黑团伙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敲诈勒索、寻衅滋事、非法采矿、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。以敲诈手段侵吞驻地企业新顺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,向过往挖沙船收取高额“保护费”,完全把控蜈蚣村、堂市村山砂石资源和湘江堂市村水域河沙资源。并进行非法采矿,利用把控基层政权的职务便利侵占村部资金,诈骗租金、种植调整补贴、扶贫资金等,合计非法获利600余万元,寻衅滋事10余起,横行乡里、称霸一方,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、自然生态和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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